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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

    最新版本:20160808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包括统一门户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交换平台 核心应用系统包括教务综合管理平台、学生工作管理平台、人事管理平台、科研业绩管理平台、数字迎新管理平台、数字离校管理平台、学生公寓管理平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办公自动化平台、决策支持平台、掌上校园平台、一卡通平台、资产管理平台、财务管理平台、图书馆管理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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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版本:20170118

    凌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由十五个子系统组成,涉及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支持学年制、学分制、学年学分制三种办学形式,具体子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子系统、教学资源管理子系统、学籍管理子系统、教师管理子系统、导师管理子系统、培养方案子系统、开课管理子系统、考务管理子系统、成绩管理子系统、质量监控子系统、实践管理子系统、网上报名子系统、论文管理子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报表管理子系统等。

  • 教务综合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70109

    凌展高校教务管理平台包括系统工具、教学资源、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计划、开课管理、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开放性实验室、实践管理、毕业设计、教学质量监控、教材管理等十余个子系统,适用于综合性大学、学院、专科、中专及职业类学校,能够完成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

  • 学生工作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61216

    凌展学生工作管理平台涉及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系统工具、教学资源、在校生管理、毕业生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生奖惩管理、学生照片管理、奖学金评定管理、辅导员管理、班主任管理等环节,与国家学信网平台无缝对接,大大减少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 高校人事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60919

    凌展人事管理平台针对高校人事管理的特殊性,平台涵盖了人事部门对教师在校任职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调动管理、学历学位管理、离退管理、职称管理、奖惩记录、培训考核、家庭关系、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方面,实现高效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化。

  • 高校科研业绩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70116

    凌展高校科研业绩管理平台是应用于各个科研院校及高校等研究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等全方位科研管理的一套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论文管理、专著管理、专利管理、软件著作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获奖管理、教改项目管理、教学成果获奖管理、教学团队管理、教学名师管理、学生竞赛管理等。

  • 掌上校园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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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展掌上校园信息平台是一款全新的基于微信平台开发的手机应用软件,平台利用学生和教师的“碎片时间”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提交、学习,从而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一种全新的学习生活体验,平台主要包括报到流程、教务动态、消息信息、个人信息、奖励查询、处分查询、我的课表、在线选课、选课结果、网上报名、成绩查询、考试安排、空闲教室模块等多个环节。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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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2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

  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统筹与管理,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设置规划与统筹

  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高校)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行业人才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优势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主动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成人学习规律,科学合理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放大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应加强本地区(系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和统筹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办法》关于专业设置条件、程序等要求,组织专家对本区域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并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本地区专业规划和《办法》相关规定的拟设置专业,应督促学校暂缓设置并指导整改。

  二、加强专业设置监督与管理

  高校应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定期对已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进行检查评估,及时调整、撤销评估不合格或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条件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的专业点,应督促学校及时整改或撤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高校应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资格。

  教育部将加大对各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对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材料进行抽查,对于责任履行不到位或登记备案的专业点普遍不符合要求的省份予以通报,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全省专业点新增。

  三、做好2022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2022年拟招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指2022年填报、拟于2023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备案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进行,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jy.moe.edu.cn)填报。

  (一)普通高校、职业高校应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国家控制的专业须具备全日制国家控制专业设置资格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开放大学、成人高校原则上不设置国家控制专业。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暂停新增网络教育专业点。高校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专业设置填报。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高校拟开设专业进行评议和统筹,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2年××(省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我部。

  (三)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专业设置由国家开放大学统筹提出,教育部组织专家评议后确定。国家开放大学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2022年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我部。

  (四)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筹提出本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将《2022年××(省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2022年3月31日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

  (五)教育部于2022年5月31日前公布备案结果,备案结果将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对接。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填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六)高校如有账号新设或更名问题,由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出申请,经我部核准后办理。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用户名、密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朱晓晖、苗林波,010-57519531、57519078;电子邮箱hangban@ouchn.edu.cn;

  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卓,010-82520092;

  教育部职成司:郑戌冰、邱懿,010-66097822;电子邮箱dce@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高等继续教育处,邮编:100816。

  附件:1.2022年××(省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3.2022年××(省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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