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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

    最新版本:20160808

    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包括统一门户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数据交换平台 核心应用系统包括教务综合管理平台、学生工作管理平台、人事管理平台、科研业绩管理平台、数字迎新管理平台、数字离校管理平台、学生公寓管理平台、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办公自动化平台、决策支持平台、掌上校园平台、一卡通平台、资产管理平台、财务管理平台、图书馆管理平台等。

  • 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70118

    凌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由十五个子系统组成,涉及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支持学年制、学分制、学年学分制三种办学形式,具体子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子系统、教学资源管理子系统、学籍管理子系统、教师管理子系统、导师管理子系统、培养方案子系统、开课管理子系统、考务管理子系统、成绩管理子系统、质量监控子系统、实践管理子系统、网上报名子系统、论文管理子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报表管理子系统等。

  • 教务综合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70109

    凌展高校教务管理平台包括系统工具、教学资源、学籍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计划、开课管理、排课管理、选课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开放性实验室、实践管理、毕业设计、教学质量监控、教材管理等十余个子系统,适用于综合性大学、学院、专科、中专及职业类学校,能够完成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

  • 学生工作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61216

    凌展学生工作管理平台涉及到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系统工具、教学资源、在校生管理、毕业生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学生奖惩管理、学生照片管理、奖学金评定管理、辅导员管理、班主任管理等环节,与国家学信网平台无缝对接,大大减少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 高校人事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60919

    凌展人事管理平台针对高校人事管理的特殊性,平台涵盖了人事部门对教师在校任职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调动管理、学历学位管理、离退管理、职称管理、奖惩记录、培训考核、家庭关系、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方面,实现高效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化。

  • 高校科研业绩管理平台

    最新版本:20170116

    凌展高校科研业绩管理平台是应用于各个科研院校及高校等研究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等全方位科研管理的一套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论文管理、专著管理、专利管理、软件著作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获奖管理、教改项目管理、教学成果获奖管理、教学团队管理、教学名师管理、学生竞赛管理等。

  • 掌上校园信息平台

    最新版本:20161230

    凌展掌上校园信息平台是一款全新的基于微信平台开发的手机应用软件,平台利用学生和教师的“碎片时间”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提交、学习,从而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一种全新的学习生活体验,平台主要包括报到流程、教务动态、消息信息、个人信息、奖励查询、处分查询、我的课表、在线选课、选课结果、网上报名、成绩查询、考试安排、空闲教室模块等多个环节。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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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 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1-12-08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
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学位办〔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三、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相关要求。

  四、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涵盖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内容。申请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

  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教育部在颁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明确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归属的学科门类发生变动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对授权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

  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

  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区域(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其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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